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闽档监[1997]15号
各市、地、县、区档案局(馆),各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我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 建 省 档 案 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一日
(请转发至各事业单位)
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强我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是根据国家有关档案法规、标准及我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现状,制定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标准和考核要求,并根据规定的办法、程序,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认定管理水平等级的一项工作,同时也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分为“省一级”、“省二级”和“合格级”三等。考评满分为100分,分数达85分以上(含85分)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档案管理合格单位。 第五条 《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一),是考核工作的依据和内容,也是计分标准。分为管理体制、设施设备、业务建设和开发利用四大部分,每一大项内都有必备的标准。 第六条 考核等级的申报、考核和审批工作: 1、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由省档案局统一组织,安排。省级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由省档案局和省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地、县(区)各级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由市、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专业主管部门负责。 2、事业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情况填写等级申报表(见附件二)和自检报告,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3、考核程序包括: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对照标准、逐项检查、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4、考核组由3—5名档案执法监督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5、省级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结果由省档案局统一审批。市、地、县(区)各级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由省档案局负责;合格级的审批工作,由市(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同意后,由审批机关统一颁发证书。 第七条 等级证书和荣誉证书由省档案局统一印制。 等级证书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相应水平的标准,也是评先活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依据之一。 荣誉证书是对档案管理考核定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奖励证书,可作为个人评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之一。 第八条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证书不搞终身制,一般三年复查一次,由审批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到期不改正的,予以降级或收回证书。 第九条 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均需达到“合格级”以上等级。“合格级”是对我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事业单位档案执法检查合格的依据;对达不到合格级的事业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二: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申报表
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
编号 |
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 |
分数 |
考 核 办 法 及 说 明 |
备注 |
|
1 |
管理体制 |
30 |
|
|
|
1.1 |
综合管理 |
15 |
|
|
|
1.1.1 |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范 |
3 |
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1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规1分;贯彻、执行专业系统或地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标准1分 |
* |
|
1.1.2 |
成立了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 |
2 |
查单位下达的文件。档案管理网络包括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及专兼职档案员 |
* |
|
1.1.3 |
单位各种门类、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3 |
查现场。专门档案因工作需要而设档案分室管理的不扣分 |
* |
|
1.1.4 |
明确分管领导,并纳入领导议事日程,解决实际问题 |
2 |
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办公会议记录等文件。无分管领导的扣1分,有分管领导但无材料说明的扣0.5分 |
* |
|
1.1.5 |
档案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
2 |
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得1分;列入分管部门计划得0.5分;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得0.5分 |
* |
|
1.1.6 |
建立了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 |
3 |
查有关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细则、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档案的保管、利用、保密制度。制度缺一不得分,专门档案管理未列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
*
|
|
1.2 |
档案人员 |
5 |
|
|
|
1.2.1 |
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档案人员 |
2 |
人员配备与工作不相适应的扣1分 |
* |
|
1.2.2 |
档案人员文化程度均达到高中以上 |
1 |
查学历证书 |
|
|
1.2.3 |
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率达100% |
2 |
岗位培训是经省档案局认可的,由省、市、地举办的档案干部岗位培训。在考核前半年内新调入的人员不计其内 |
|
|
1.3 |
制度管理 |
10 |
|
|
|
1.3.1 |
档案管理制度纳入单位有关管理制度之中,并加以落实 |
2 |
查有关文件与制度实施记录 |
|
|
1.3.2 |
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有控制措施 |
8 |
(1)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单位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得2分;(2)纳入单位有关工作程序得2分;(3)档案部门对本单位文书、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指导得2分;(4)档案部门实行项目档案的验收制度得2分 |
|
|
2 |
设施、设备 |
15 |
|
|
|
2.1 |
配备了与档案数量相适应的档案工作用房 |
3 |
实行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的得3分;只有两分开的得1分 |
|
|
2.2 |
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档案装具 |
3 |
档案柜架规范并满足档案数量要求得1分;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得1分;磁介质载体档案利用防磁装具得1分 |
|
|
2.3 |
档案安全保护措施 |
6 |
(1)有档案安全保护措施的必要设备得3分;(2)库房达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的要求得3分 |
* |
|
2.4 |
现代化管理设备 |
3 |
(1)有计算机得1.5分;(2)有复印机1.5分 |
|
|
3 |
业务建设 |
35 |
|
|
|
3.1 |
收集、整理工作 |
18 |
|
|
|
3.1.1 |
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
3 |
查单位各类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的情况。没按归档时间归档的扣1分;上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率达100%得2分,95%以下不得分 |
* |
|
3.1.2 |
归档文件完整、准确 |
4 |
完整率达95%得2分,90%以下不得分;准确率达100%得2分,95%以下不得分 |
|
|
3.1.3 |
归档文件制成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
1 |
查案卷。有圆珠笔、铅笔字迹扣0.5分;纸张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
3.1.4 |
制定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
2 |
没有分类方案说明的扣0.5分;有交叉和无类可归现象的扣0.5分;专门档案未列入分类方案的扣1分 |
* |
|
3.1.5 |
组卷规范、合理、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要求 |
4 |
查案卷。(1)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系统联系得1分;(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并按要求编号得1分;(3)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清晰得1分;(4)卷内文件整齐,无金属装订物得1分 |
* |
|
3.1.6 |
编目规范、排架合理 |
4 |
查案卷。案卷封面填写规范、清晰得1分;案卷标题简明、准确得1分;案卷排列有序、实用得1分,建立全宗卷得1分 |
* |
|
3.2 |
档案保管工作 |
3 |
|
|
|
3.2.1 |
档案保护采取有效措施 |
3 |
(1)采取温、湿度调控措施;建立温、湿度登记得1分;(2)定期检查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得1分;(3)无霉变、虫蛀、褪色等现象得1分 |
|
|
3.3 |
鉴定、统计工作 |
8 |
|
|
|
3.3.1 |
组织鉴定工作 |
4 |
(1)制定保管期限表1分;(2)成立鉴定组织,对到期档案开展鉴定工作2分;(3)编制销毁档案清册1分 |
|
|
3.3.2 |
统计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
4 |
(1)建立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台帐(包括档案数量、人员、保管、利用等情况统计台帐)得2分;(2)按要求及时填报有关报表得2分 |
* |
|
3.4 |
档案移交工作 |
4 |
|
|
|
3.4.1 |
按规定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
4 |
查有关移交手续、清册。(1)单位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得1分;(2)撤、并机构档案及时交接得1分;(3)按国家规定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及检索工具得2分 |
* |
|
3.5 |
档案现代化管理 |
3 |
|
|
|
3.5.1 |
档案现代化管理与单位办公自动化同步开展 |
3 |
有档案现代化管理计划得1分;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得2分 |
|
|
4 |
开发利用 |
20 |
|
|
|
4.1 |
检索工具基本满足利用者需要 |
5 |
(1)有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案卷目录2分;(2)有专题目录或卡片1分;(3)有全宗介绍1分;(4)有立卷说明1分 |
* |
|
4.2 |
主动为利用者服务,满足利用者需要 |
5 |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及相关业务1分;(2)积极向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提供档案信息,建立利用登记簿2分;(3)调卷迅速、准确,查全、查准率达95%以上2分,90%以下不得分 |
* |
|
4.3 |
编辑多种通用性编研成果,开发档案信息 |
5 |
有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介绍及各种汇编成果,每编一种得1分,加满为止 |
|
|
4.4 |
利用效果显著 |
5 |
(1)建立利用效果登记薄2分;(2)积极参加“创优争效”或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成果报奖活动1分;(3)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四项2分 |
|
福建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复检申报登记表
|
单位名称 |
|
隶属关系 |
|
|
通信地址 |
|
邮码 |
|
|
电话 |
|
|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
档 案 部 门 名 称 |
|
负责人 |
姓名 |
|
|
姓 名 |
职 务 |
电话 |
|
|
档案情况 |
室藏档案起止时间 |
案卷总数 |
专门档案数 |
库房面积 |
m |
| |
|
|
|
|
档案工作
自检情况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复检意见 |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